【摘 要】目的:了解社会办医疗机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政策及规划执行情况,为在政策准入放宽条件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循证依据。方法:采用典型抽样和问卷调查法,选取东、中、西部地区6个省份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归纳分析政策文件和自制调查表向样本省份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收集相关资料。结果:社会办医疗机构大型医用设备准入配置政策逐步放宽,但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有待提升;样本省份社会办医疗机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占比为15.83%;东部地区配置数量高于中部和西部地区,其中配置数量较多的设备主要为1.5T及以上核磁共振成像系统(MIR)和64排及以上X线计算机断层扫描仪(CT)。结论:应着重加强社会办医疗机构大型医用设备事中事后监管评估和全过程绩效评价,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标准和公平可及性。
【关键词】社会办医疗机构 大型医用设备 规划配置 监管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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