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杨浦区卫生局是主管全区卫生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杨浦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杨浦区卫生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区的实际,研究起草有关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区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开展全民健康教育;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计划,依法监测传染病,对重大突发疫情、疾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蔓延;组织开展重大突发灾害和事故的应急医疗救护工作。
(四)依法监督管理公共场所卫生、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饮水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建设项目卫生和传染病等。
(五)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负责本区医疗机构和装备贵重医疗设备许可证的申报和初审,并依法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本系统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和技术规范实施监督;依法管理医疗机构内部临床药事工作。
(六)依法动员、组织公民无偿献血。
(七)负责制定区中医工作发展计划,促进中医和中西医结合医学的协调发展。
(八)组织实施本市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的规划和政策;依法管理母婴保健专项技术。
(九)负责制定区重点临床学科发展计划,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医学卫生领域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
(十)负责制定区医学继续教育和卫生人才发展计划;指导、协调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认证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制定和实施卫生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组织开展职业道德教育。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职工医疗保险有关的业务工作;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干部医疗保健的有关工作。
(十二)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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